长春科大讯飞被指侵犯商标权 法院判决其赔偿原告5万元
中国网科技5月19日(记者 柏林)日前,长春中国裁判文书网发布“股份有限公司、讯飞长春科大讯飞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擅自使用他人企业名称、侵犯权法姓名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商标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判令长春科大讯飞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立即停止使用带有“科大讯飞”字样的院判原告企业名称,赔偿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经济损失5万元等。赔偿
据判决书显示,长春科大讯飞公司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讯飞请求判令长春科大讯飞公司立即停止使用含有“科大讯飞”文字的侵犯权法企业字号的侵权行为,变更企业名称且变更后的商标企业名称不得含有“科大讯飞”、“讯飞”或与之相近似的院判原告文字;判令长春科大讯飞公司在新浪网及CSDN网上刊登声明,消除影响;判令长春科大讯飞公司赔偿科大讯飞公司经济损失50万元,赔偿及为制止侵权行为而支出的长春合理费用差旅费5000元。
长春科大讯飞公司辩称,讯飞长春科大讯飞公司并未侵害科大讯飞公司商标权,侵犯权法二者之间不存在不正当竞争关系,长春科大讯飞公司不应赔偿科大讯飞公司的商业及名誉损失。
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长春科大讯飞擅自使用了科大讯飞公司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引人误认为与科大讯飞公司存在特定联系,构成不正当竞争。
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规定,判决如下:长春科大讯飞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立即停止使用带有“科大讯飞”字样的企业名称;长春科大讯飞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后十五日内在新浪网上发表声明,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声明内容需经本院审核,逾期不刊登的,法院将在相关媒体上公布本判决的主要内容,费用由长春科大讯飞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负担);长春科大讯飞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后十五日内赔偿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经济损失5万元(包括合理维权费用);驳回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
天眼查显示,长春科大讯飞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主要经营范围为计算机软、硬件开发、销售及技术服务,网络工程等,该公司现改名为奈柯斯(苏州)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责任编辑:综合)
- 新城控股:已累计回购238万股股份,总价近4934万元
- 拥硅为王何时休?光伏再现千亿订单创纪录 六百亿差价有何玄机
- 今年双十一,被指“史上最激烈”
- 广发股指期货日评:政策工具支撑人民币汇率企稳,股指方面短期可逢低做多
- 安信信托董事高超失联,今年4场会议未亲自参加 公司:无法确定失联原因
- 华翔翔能拟登陆创业板,2021年湖南地区业务收入占比近八成
- 激发消费活力,银行备战“双十一”背后:场景化金融发展加快
- 英特尔13代酷睿移动处理器i9-13900HK现身,睿频5.2GHz
- 印度球迷抱怨国内世界杯直播质量差:流媒体延时严重,非常失望
- 特斯拉旗下两款车型在中国市场降价,专家:竞争会越来越激烈
- 两部门印发通知 培训万名“乡村建设带头工匠”
- 【育儿科普】为什么要重视早产宝宝的发育促进?
- 哪些美股适合采用备兑看涨期权策略?美银推荐这十只
- 美媒:日本为何坚决保持超低利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