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泉强:
经查,窗口你担任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尼电子或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期违存在窗口期违规交易公司股票情形,规交高级管理具体如下:
东尼电子于2022年7月5日披露2022年半年度业绩预增公告。司股收警示函你于2022年6月27日、票东6月28日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合计卖出公司股票22,尼电400股,窗口成交金额为906,期违025元。规交高级管理
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董事、司股收警示函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证监会公告〔2022〕19号)第十二条的票东规定,我局决定对你采取出具警示函的尼电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窗口你应认真吸取教训,期违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学习,规交高级管理严格规范交易行为,杜绝此类违规行为再次发生,并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浙江证监局
2022年7月25日